【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1、师德为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
2、幼儿为本: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全面健康地成长 。
3、能力为重: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 , 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
4、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 , 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