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亲姐妹属于直系亲属吗?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中 , 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的人认为,兄弟姐妹不是直系亲属 , 只有父母、子女才是直系亲属 。有的人认为 , 兄弟姐妹必须是直系亲属,而且亲近关系远超丈夫(为什么没用配偶,因为持这种看法的大多是女性),和父母子女等同,而丈夫不是直系亲属 。有的人认为兄弟姐妹、配偶都是直系亲属 。
我认为要明确这个问题,光争论这个问题没用,必须先搞清楚什么是直系亲属 。民间理解的直系亲属,应该等同于直接亲属或者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 。所以外延比较大,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和兄弟姐妹 。但是同时好像又有所缩小,因为很多人不认同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为直系亲属 。
【侄子是叫舅舅吗 侄子与自己的关系是什么】而在民法典上,没有直系亲属的概念,只有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直系血亲旁系血亲这些概念 。民法典第五编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第五编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所以法律意义上的直系亲属 , 应该就是特指直系血亲(如果是民间自我解读,当然可以任意理解) 。什么是直系?重点在于直,重点在于有血缘传承关系 , 因此只有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才是直系血亲 。为什么只规定了三代,因为再往上追溯或者再往下延伸,在财产继承等实际生活方面,都已经根本没有必要 。但是不能因为民法典没有提及,就认为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不再是直系血亲 。
配偶和兄弟姐妹与自己之间没有血缘继承关系,因此不能认为是直系亲属 。而且兄弟姐妹、侄子侄女、侄孙侄孙女是典型的旁系血亲 。配偶是比较独特的存在,在民法典中是单独的亲属关系 , 与血亲、姻亲并列 , 既不是血亲,也不是姻亲,而是第一亲属,排位高于血亲和姻亲 。
在法律意义上,配偶的关系排在血亲之前 , 当然也远在姻亲之前 。法律和民间追求的都是夫妻一体,超越任何亲属关系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则中明文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在民法典《继承》法则中 , 配偶和子女、父母都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 , 而且配偶还排在最前面 。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例如在医院需要签字时,配偶的签字也是最高效力 。
当然也有很多人信奉人尽可夫,认为夫妻是大难临头各自飞 , 没了丈夫再换一个还是丈夫,但是爸爸妈妈只有一个 , 所以就觉得只有儿女、爸妈最亲,其次就是兄弟姐妹最亲,反正到了最后,也没有丈夫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