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在2004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是这么定义和解释的: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 ,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 , 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需要补充说明两点:
第一,最低工资标准,各个地方都是不同的 , 一般是以直辖市和各个省份的划分来进行区分,比如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等,有一个特殊比较特殊 , 就是广东省有一个最低工资标准,但深圳有自己单独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 ,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了月薪和时薪两种 。月薪一般针对全职员工,而时薪主要针对一些按小时计算工作时长的小时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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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低工资标准,还应了解哪些常识
1、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到底包括哪些部分
职场人都知道,我们的工资构成,往往是由好几个部分构成的,比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补贴等等 。
那么,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是按照哪一项进行计算呢?
因为每家公司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我们只需要知道哪些情况下的收入,需要扣除后再来跟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对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也即加班工资需要减去;
第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第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
也就是说,在全勤且没有被公司扣除罚款、赔偿等的情况下 , 一名员工所有收入加在一起 , 减去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及国家各法定要求的福利待遇之后,剩下的金额,需要等于或高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
2、几个特殊情况
现实职场中,还有几个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个就是试用期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的薪资最低是可以设置为转正工资后的80%的,可能一些转正工资就是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只比最低工资标准高一点的岗位,试用期工资打八折后 , 就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了 。
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的,即便试用期员工,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第二个是实习期员工 。很多公司跟尚未毕业的学生 , 签订的都是实习协议,给实习生开出来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这种情况下,因为实习期员工按月薪拿工资,但实际工作时间没按全职员工来,另一方面,实习期员工跟公司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 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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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知道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了解了以上的常识之后,相信作为普通职场人,你最想知道的 , 还有到底如何知道自己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呢?
一般来说,各省市每年在3、4月份左右,会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年的平均工资情况 , 来确定和制定本省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
我们可以通过在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官网或者自媒体账号,又或者是当地政务相关的官方自媒体、小程序上查询到 。
一般直接用本省市地名加年度,在加关键词“最低工资标准”,也能够搜索到 。
【最低工资的含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