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居住证怎么办理条件


一、浙江居住证怎么办理条件


法律分析:
一、办理条件: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
2.有固定住所;
3.有稳定工作;
5.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8.无犯罪记录 。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
2、提供申办材料;
3、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
4、领证 。
(注意每年签注一次 。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
三、所需材料:
1、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居住地固定住所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的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一年以上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
4、与居住地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个私企业)及复印件;
5、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6、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含3年)的证明;
7、已婚人员《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再生育证》,特殊情况,由当地街道(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其他计生证明及复印件;
8、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 。
法律依据:
浙江居住证怎么办理条件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 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 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申领居住证 。
【浙江居住证怎么办理条件】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
衍生问题:
急用居住证怎么办?
居住证的办理最快也需要一两个星期,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三十天,但不能够超出三十天 。居住证想最快办理不可能 。因为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办理居住证必须要有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地区还规定要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 。


二、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2、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浙江省居住证》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 ,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
第十七条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 , 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 , 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