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贷人没有公积金配偶如何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南京主贷人没有公积金配偶如何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南京主贷人没有公积金配偶如何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线上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业务需要核实贷款信息、共同还款人情况及婚姻状况 , 如线上反馈无法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的,职工可携带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到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

为什么购房提取必须在购房一年内办理?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中“职工(配偶)在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目的是规范提取管理,防止滞后超期限提取 。因出差、出境、自然灾害等原因超过一年的,职工仍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满一年时的缴存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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