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
全职在宿迁市中心城区(包括市本级、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就业或创业的各类人才 。
申请对象:
当年度新引进到宿迁市中心城区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各类人才 。应具备申请类别要求的相关资质或职称 。
补贴标准:
1、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资助200万元;
2、国家重点工程专家、“长江学者”特别教授、国家技术发明奖等人才资助100万元;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资助50万元;副高职称、正高职称人才分别资助15万元、30万元;
4、全职在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高校毕业生,根据学历层次,给予5-20万元“购房券” 。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10万元、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5万元;
5、全职在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工种技能人才,根据技能等级,分别发放5-10万元“购房券” 。具体标准为:高级技师人才10万元,技师人才5万元 。
6、创业人才:参照以上标准发放 。
申请方式:
人才应自在宿迁市中心城区缴纳社保之日(创业人才应自企业创办之日)起1年内通过手机端关注“宿迁英才”微信公众号或电脑端登录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宿迁人才服务“云平台”专栏,进行在线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使用方式:
人才“购房券”申领后,须在宿迁工作满1年并购房后可在线申请兑现 , 按照4:3:3比例分三次兑现到位,初次申兑成功后需间隔1年以上方可再次申兑 。
申报时间:全年线上受理
【宿迁人才购房券补贴政策 宿迁人才购房券补贴政策文件】服务电话:0527-8435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