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调度统计表
南通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其中,做好调度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缓缴政策平稳实施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缓缴信息调度,做好统计监测,将缓缴信息按月汇总,并于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每月5日前集中报送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要切实加强基金管理 , 强化基金运行分析,管控运行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要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医疗保障、税务等部门要做好企业和职工参保缴费、企业缓缴等基础业务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工作协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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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通实施阶段性缓缴的用人单位范围是什么?
参加南通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其中,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划型规定,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工信、统计等相关部门联合确定名单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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