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当事人提交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
2.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3.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受理补领结婚证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
【达州结婚证补领材料 条件是什么 达州结婚证补领材料+条件】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 , 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