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 , 凡户籍或居住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 , 夫妻生育子女的 , 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 。其他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陕西省生育登记表》 。抱养、收养人员凭收养证明办理生育登记 。
生育登记结果查询:
通过以上两种办理方式拿到《陕西省生育登记凭证》后,登记人可以在“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微信小程序 , 在线查询生育登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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