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疾病筛查
1.需带新生儿一起来院
2.持新生儿母亲身份证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一)首次签发办理所需的材料
【吐鲁番市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1.产妇出院证明及结算发票 。
2.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具备复印条件的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提供复印服务) 。
3.授权委托书(如新生儿母亲不能亲自办理,必须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新生儿父母如一方持有军官证或警官证需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的复印件一份 。
5.特别提醒:家长需带新生儿一起来院 。分娩双胞胎的产妇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各两份 。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
(三)办理地点
吐鲁番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二楼产科门诊
(四)预约咨询电话
0995-8709375、8709369、87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