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方为泰安户口在泰安领证需要提供居住证吗?
答:不需要 。
自2023年5月20日起 , 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实施至少一方为省内户籍的当事人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即: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 , 可以到全市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 免于提交居住证 。其他政策仍按照《山东省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方案》(鲁民〔2021〕44号)有关规定执行 。
相关阅读:
【只有一方为泰安户口在泰安领证需要提供居住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