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由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 保障工伤人员权益为根本宗旨,政府财政负兜底责任,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具有营利目的 。
2.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 , 将承担法律责任 。
【苏州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有什么不同?】
意外伤害险:
1.意外伤害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具有一定的分散意外事故伤害风险的功能,可以弥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者经济损失 , 但是以营利为经营目标 。
2.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 , 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