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医院住院需要备案吗?】佛山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医院住院需要备案吗?
分两种情况:
一、自行到省内外市医院住院:不需备案 。
参保人不属于异地就医备案受理范围的对象,自行到省内市外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就医的,暂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1、参保人自行到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
2、参保人自行到市外未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 可直接住院并在出院后90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手续,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
二、自行到外省联网医院住院:需要备案 。
2022年5月20日 ,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业务上线“粤医保”小程序 。佛山市参保人需自行到外省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并直接结算的,应先办理此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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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异地就医备案受理范围: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市有关规定的人员 。
4、异地转诊人员:符合佛山市转诊规定的人员 。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参保市以外定点医药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参保市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