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住证网上签注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 , 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 , 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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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在发证地的市区、县(市)范围内发生变更的 , 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目前,《浙江省居住证》签注通过“浙里办”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
一、下载或打开“浙里办APP” , 输搜索框输入“流动人口”,选择《浙江省居住证》签注-在线办理
二、在线填写本人相关基本信息,并点击下一步,即成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