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办理时间
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6月1日至6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12月1日至12月15日(仅限工作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
基本材料:
1.《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申报表》(附件2至附件5)(原件,加盖公章);
2.人才创办企业或引进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3.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4.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标准(2021版本)》认定标准相关条款的证明材料;
5.引进单位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在引进单位任职情况、是否全职、工作时间,申报人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保密协议、竞业禁止行为,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6.经办人非申报人本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如有外文材料(论文除外)需提供翻译件 。
【中山翠亨人才新政 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办理时间】详细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