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的俗语是什么 州官放火的俗语

州官放火的俗语是什么 州官放火的俗语

“州官放火”的俗语指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这句话出自宋代诗人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讽刺的是统治者自身胡作非为,却压迫老百姓的行为,现在也用于讽刺自己任意妄为却限制他人正当行为的一类人 。

州官放火的故事
北宋时,常州的太守名叫田登,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只要是与“登”字同音,都要其它字来代替 。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 , 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 。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 , 都遭到鞭打 。
【州官放火的俗语是什么 州官放火的俗语】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 。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 。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 。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 。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 。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 。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 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 , 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 , 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气愤万分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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