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保个人账户清退办事指南(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提出申请:
1、参保人员死亡且领取其他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 。
2、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3、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本人又不愿继续缴费或者趸缴 。
4、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等情况 。
二、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
(一)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1、参保人死亡 。如申请人主动提供死亡证明 。
①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的户口本
②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③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
以上任意其一(核原件,收复印件) 。
2、重复享受待遇或已享受其他待遇 。如申请人主动提供享受其它待遇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证明享受其他待遇的文件(包括养老待遇),如退休证、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等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收原件 。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符合享受职保基本养老金条件(职保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5年),以上任意其一(核原件,收复印件) 。
3、城乡居保办理出国定居返还个帐时,如申请人主动提供注销的户口薄(核原件,收复印件),不需填写承诺书 。
4、城乡居保死亡类情形待遇发至除配偶外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银行账户的(非遗嘱指定继承人)的需填写,代替遗产继承证明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 。
(三)有效身份证件(需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护照 。死亡待遇发至非参保人银行账户 , 且法定继承人(代理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需要提供 。核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 , 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 。
(四)银行存折(卡):
1、不能提供社保卡的,提供以参保人名字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账户页复印件,提供借记卡的需在复印件中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银行账号 。
2、参保人所有银行账户均注销的,可提供以承继人名字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账户页复印件,提供借记卡的需在复印件中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银行账号 。
(五)代办人身份证件(可选) 。
(六)授权委托书(可选) 。
(七)境外死亡证明(可选) 。
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