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用人单位1月至10月份社保费要补缴吗?

台州用人单位1月至10月份社保费要补缴吗?

台州用人单位1月至10月份社保费要补缴吗?
【台州用人单位1月至10月份社保费要补缴吗?】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以及新的上下限标准对参保单位2022年度个人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并依据省规则统一对2022年1月至10月已征缴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进行差额清算(包含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多退少补 。

【基数调整】
近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6号),明确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仍按2021年度基数下限3957元执行 。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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