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
补贴标准:
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
至退休外 , 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
(小贴士:灵活就业登记线上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自主登记;非我市户籍人员购买灵活就业社保即完成灵活就业登记 。)
【东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东莞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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