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形势,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 即日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12月7日起重庆沙坪坝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的具体范围
1.渝碚路街道:卫星半岛A1栋、A2栋、B1栋、B2栋、B3栋、B4栋、C2栋、D栋;杨梨路111号 , 112号,113号;东和科苑A栋;天陈路12号睿苑(男二舍);杨梨路321-22号 。
2.双碑街道:劳动桥106号;自由村14号;大石村32号、124号 。
二、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后执行社会面防控有关措施,居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 , 后续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