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存量房转移登记(继承)指南
一、办证流程:
1、继承公证 。
禅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可在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二楼的禅城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无需缴纳公证费 。
2、准备办证材科: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在魁奇路大厅四楼申报辅导区填写) 。
②涉税相关材科《禅城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可自行打印或到魁奇路大厅四楼税务咨询台领取) 。
3、纳税申报、申请办证联办(魁奇路六厅四楼办税厅) 。
重点:所有产报人需到场 。
相关办事指南及表格:
【佛山禅城区存量房转移登记 佛山禅城区存量房转移登记中心】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 。
2、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3、权籍调查审核-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申请变更登记(主要指非商品房分割、合并、面积的变更)的权籍调查审核 。
4、禅城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
PS:如有特殊情况,办理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其他材料详见办事指南 。
二、涉及部门: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公证部门 。
三、相关问答:
1、已办理遗嘱公证的,产权人还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业务已故?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 , 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因此 , 已办遗嘱公证的,仍需确认该遗嘱是否为最后一份有效遗嘱,故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 也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确认遗嘱效力 。
2、已办理赠与公证、析产公证的,未完成过户手续的且产权人已故,能否凭以上公证书继续直接过户?
答:不能 。
3、继承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办完继承公证后能否不到场办理继承过户?
答: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需所有继承人共同到现场申请 。继承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 , 可以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同时申办继承后委托他人办证的委托公证 。如继承公证涉及的遗产为禅城区不动产且符合禅城公证“继承公证+不动产权登记”服务范围的,可以在申办继承公证同时申办代办不动产权证书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