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才10条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南昌人才10条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报对象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历届全日制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二、所需材料
1.就业人才生活补贴: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行政机关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扫描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需激活金融功能) 。落户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申报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门户籍、社保系统自动验证 。

2.创业人才生活补贴: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佐证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个人银行账号 。落户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申报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门户籍、社保系统自动验证 。
三、申报程序

1.申请 。个人通过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 。按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档 。
2.初审 。审核申报人是否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 一次性告知原因,给予补充申报的时间限定 。
3.验证 。由市公安局对户籍,市人社局对学历学位或技术等级、行政机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对创业情况进行验证 。

4.公示 。拟通过人员名单在“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公示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
5.兑现奖励 。公示无异议的 , 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指定账户 。
四、扶持政策
1.就业人才生活补贴: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后须在昌就业满3年,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南昌或将户口迁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补贴 。
2.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按前款条件和标准申请生活补贴 。
五、受理时限
无特殊情况,各部门验证工作均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
【南昌人才10条生活补贴申领指南】六、咨询电话
12333、0791-86772757、0791-86767606、0791-83884296、0791-8388570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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