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
一 免除学杂费
【苏州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文件 苏州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 。
资助标准:按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
二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元 。此外,公办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助学生 。
*注:有需要的学生可以与学校班主任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