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可以享受这些政策
◆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范围对象在沈阳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 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
补贴标准 高级工(三级)600元/月,技师(二级)800元/月,高级技师(一级)1000元/月,最长发放36个月 。
申报方式 申领生活补贴的高技能人才 , 需由用人单位在每月月初到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 。
申报材料《沈阳市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沈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
◆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
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沈阳市企业新全职引进的非沈阳市户籍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在沈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
申请方式 可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办理 。
什么样的人才算高层次人才
?分四个层次
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拔尖人才(D类) 。其中 , A、B、C类作为高层次人才;D类作为高层次人才储备,在申报沈阳市各类资助项目计划时与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
?认定标准
制定《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对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影响力、公认度的业绩、贡献、荣誉等,采用有限列举的方式,明确各层次人才共性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作为各层次人才认定的参照基准,不涵盖所有人才,不定期调整更新 。
对于《认定标准》中难以明确界定的,确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等,达到相应层次人才水平,且年度工资薪金不低于30万元,由行业知名专家举荐的,可提出认定申请,由“链主”单位自主认定或进行评审认定 。
?认定方式
共有3种:自主认定、直接认定、评审认定 。
自主认定围绕“5+3+7+5”共20条重点产业链,试点授权“链主”单位自主认定符合产业需要的人才,经市人才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自主认定的人才可享受相应政策 。
直接认定符合《认定标准》中明确条件的,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沈阳政务服务”App填写、上传基本信息,引入诚信承诺机制,直接纳入人才认定范围,及时发放“盛京人才卡” 。对经其他省会以上城市认定的人才 , 可直接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人才 。
【沈阳高技能人才优惠补贴政策汇总】评审认定 由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链主”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综合人才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进行评审认定,确定人才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