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渭南市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况 渭南市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况公告】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
相关经验推荐
-
-
-
-
-
-
-
小米科技|公牛“一哥”地位受挑战:一款40多元的插座上市,性价比远超小米
-
json解析失败是什么意思 json解析失败是什么意思
-
剥开的石榴隔夜还能吃吗为什么 剥开的石榴隔夜还能吃吗
-
如何鉴别慢性肾衰竭和急性肾衰竭 如何鉴别慢性肾衰竭和急性肾衰竭的区别
-
-
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唯有感念于心什么意思 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意思是什么
-
-
-
-
-
|潮趣:《数码宝贝》八神太一&亚古兽再版 20周年纪念手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