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广东省生源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大学本专科新生缴纳第一学年学费,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 。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交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
对广州市户籍就读省外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大学本专科新生 , 各区教育局设立不低于50万元的资助资金,按照每生最高不超过6000元标准发放补助 。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交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
广州学校和社会助学制度:
通过采取勤工助学、设置“三助”岗位、开通“绿色通道”、设立校内奖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等方式,完善本地本校学生资助体系 。
公办普通高校、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分别足额提取4%-6%、3%-5%的经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和奖励学生 。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标准,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奖励学生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设立专项奖助学金,资助和奖励学生 。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