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天数=国家规定产假+山东省增加产假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分为两部分:
【青岛市产假天数一览表 各市产假天数】国家规定的产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由医保部门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 。
山东省增加的产假(60天):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生育总产假天数
国家规定产假(天)
山东省规定增加产假(天)
顺产 难产 剖宫产
多胞胎生育
98
113
顺产:98+15×(胎数-1) 60
难产、剖宫产:113+15×(胎数-1) 文件依据
文件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 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没多生育1个婴儿 , 可增加产假15天
《》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产假60日 , 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 福利待遇不变 。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由医保部门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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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