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指南
一、申请条件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格认证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
二、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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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或社保卡(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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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或社保卡(一份 , 原件)
2.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一份,原件)
3.福建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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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存证明或户籍謄本(原件1份,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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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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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一份,原件)
2.待遇领取人及其近亲属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与待遇领取人的关系证明(原件1份 , 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受理
经办岗窗口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通过则同意办理;
2.决定
审核审批岗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审查通过后认证资格 。
四、办理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9:00-12:00 ,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
其余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信息>>>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六、承诺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