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西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办理指南
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凡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无住房的,允许本人在集体户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配偶及子女落户 。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
附:
(1)本市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
(3)需落户在稳定住所的须提供单位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书、分配或租用房屋证明或公租房租赁合同;
(4)地名使用证 。
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
(5)结婚证;
【西宁城西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办理指南】(6)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