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对女职工产假期间劳动保护规定
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2.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产假外,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60天产假 。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二、产假期满上班适应时间
【附产假天数 贵州省对休产假女职工的保护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用人单位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劳动量 。
三、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保险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四、贵阳产假天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贵州省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42天产假 。
五、贵州省男方护理假多少天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
六、贵州省父母育儿假规定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
七、产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受影响吗?
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