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护理假可以叠加吗?
答:护理假不可叠加,父母双方均满六十周岁 , 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每年累计也不超过十五日 。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与省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ㄒ唬┰诠姨岢欢苑蚱奚桓鲎优诩洌?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其子女即可享受护理假 , 每年五日;患病住院治疗(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的,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
【中山护理假可以叠加吗】
?。ǘ┗だ砑俨豢傻樱改杆骄芩辏?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每年累计也不超过十五日 。
?。ㄈ┗だ砑俚那胄莅醋匀荒昙扑?,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
?。ㄋ模┒郎优改杆轿馐』Ъ?nbsp;, 其子女在广东工作的,鼓励用人单位参照《计生条例》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