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廉租房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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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 , 申请“尚福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具有宜城街道、环科住户口,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以上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两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以后住房拆迁时认定的补偿面积以及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住房转让面积,应计入申请家庭的原住房面积) 。
根据《宜兴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申请“尚福公寓”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具有宜城街道发区城镇常住户口, 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低保家庭或特困职工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员自有房屋非因特殊困难转让不满三年的;2007年12月31日以后拆迁时认定的补偿面积) 。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ixing.gov.cn/doc/2020/02/19/8366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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