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公租房轮候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广州海珠区公租房轮候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
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 , 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韵铝街智榭龀猓?
①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②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 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
【广州海珠区公租房轮候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备注: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ㄒ唬┯涤泻戏úǖ淖》? ,含宅基地住房;
 ?。ǘ┮寻炖碓す荷唐纷≌じ娴羌堑淖》浚?
 ?。ㄈ┰菸窗炖砑坛惺中挠坛蟹荻畹淖》浚?
 ?。ㄋ模┮亚┒┎鹎ò仓眯榈椿厍ǖ淖》浚?
 ?。ㄎ澹┢渌导嗜〉玫淖》?。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