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调整了吗?
按照国家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要求,本市自2022年9月1日起:
?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调整了吗 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 , 继续按原有规定定额划入,即70岁(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划入,70岁以上按照110元/月划入 。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调整后,本市将同步降低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 , 并于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门诊最高支付限额 , 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什么调整?
答:本次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政策调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要求,在职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
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由原来的个人积累式转向互助共济式 , 实现大共济 。在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的基础上,更大程度发挥社会共济的功能 , 更有利于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和待遇保障水平 。
一是提高门诊保障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 , 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
二是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负担 , 自2022年度起,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9525元下调至3040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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