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A:成功办理自助备案且处于正常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可进行医保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资金 。
【太原市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后可享受哪些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 。备案期内回参保地即太原市就医时,在职职工报销比例降低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转外就医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77%和89%,急诊住院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为70%,非急未转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为50%;居民医保转外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为55% , 急诊住院人员报销比例为50%,非急未转人员报销比例为35% 。
温馨提示: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6个月内不能变更或撤销 。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内备案信息只能使用一次 。
3.办理自助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地级市;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就医的,备案到省级即可 。
4.办理自助备案后,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结算;首次在异地使用社会保障卡前,需对社会保障卡进行环境检测(升级) 。
5.办理自助备案后,高血压、糖尿病、肿瘤门诊治疗、门诊透析和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五种门诊慢性病可在异地直接结算 。其他门诊慢性病和特殊药品需在备案地自费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
6.对参保人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自助开通备案的,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将接受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以及“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