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上限 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规定】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 。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
缴存基数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2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9119.25元 , 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1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