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外就诊人员以及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 。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参保地设区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以户口迁入异地为准) 。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工作或学习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单位派驻证明) 。
【扬州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4.异地转诊人员: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签章的《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 。
5.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务工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签署承诺书 , 执行承诺补充制备案) 。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结算即可,解除了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发票可能遗失等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