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 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138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417.38元/月 , 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613.8元/月 。
请广大参保人员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
附:我市历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明细表
【1】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沈阳医保缴费基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参照当期执行标准,缴费比例为 6.8% 。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且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从办理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 。已按 10%比例缴 费的,可自愿选择将缴费比例变更为 6.8% 。
【2】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 上年工资总额的 8.6%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 2%比例 缴纳 。
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新设立的用人单位 以上月发放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全市 职工平均工资或者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纳 。
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本人 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收 入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60%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60%为 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 扣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