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补办办理材料】申请条件: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
申请材料:
一、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 。
二、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材料之一
(一)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
(二)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
(三)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