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伤残待遇申请办理条件和材料一览

阳江伤残待遇申请办理条件和材料一览

阳江伤残待遇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并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可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阳江伤残待遇办理所需材料:
1、5-10级伤残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盖有单位公章);
2、1-4级伤残人员:《工伤保险伤残退休申请表》(盖有单位公章)

方式一: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方式二: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由工伤基金支付伤残津贴至到达退休年龄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提供非社保卡的 , 需要同时提供不使用社保卡的说明材料;单位垫付的,须提供工伤职工签字确认的垫付凭证);
4、委托办理:委托书 。
【阳江伤残待遇申请办理条件和材料一览】5、建筑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的参保名称与《认定工伤决定书》里的申请人不一致的 , 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期已满还需提供延期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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