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广宁县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
【肇庆市广宁县租房 肇庆广宁县公租房申请指南】具有广宁县南街街道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广宁县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县城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县城稳定就业的环卫工人;广宁县城户籍复退军人 。
申请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咨询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写《广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 含户口簿户主页);
2.收入证明;
3.住房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还需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证、住房证明和关系证明 。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 。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工作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永青、圣堂、五一、护国、红星居委,南街镇政府,县住建局领取或在肇庆市广宁县住房保障网站上下载
广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doc
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到受理地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2.初审并公示:南街镇人民政府在受理申请结束日起,组织协调各居委会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在社区进行公示 。
3.审核并公示:县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准入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在肇庆市广宁县住房保障网站登记结果 。
保障方式:实行发放租赁补贴方式,采用轮候制 。
咨询电话:广宁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862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