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分别负责西医和中医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 。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下旬举行 。
【药学卫生资格考试介绍 药学卫生资格考试介绍是什么】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 ,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