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厦门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8月16日起 , 缴存人在我市购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按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执行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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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你们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规范业务操作 , 确保落实执行到位 。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