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转入地 江门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窗口办理流程】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在受理网上申请后,通知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制作并转递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资料 。机动车档案资料转递完成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将收到互联网服务平台到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的通知 。
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交验机动车,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 , 需要交验机动车,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需要提示的是,对未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将预受理业务,并查验机动车,待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转递后,再审核办理,重新核发的机动车牌证将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交现机动车所有人 。
为方便群众快捷办理登记业务,建议优先选择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转递车辆档案 , 收到网上通知后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