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一楼能改建成小窗口吗

天津公租房一楼能改建成小窗口吗

天津公租房一楼能改建成小窗口吗?
答:不能,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将被纳入不良记录,违约行为已整改或已退出承租房屋的,可撤销其不良信用记录 。

被纳入不良记录会有什么结果?
对于已建立不良记录家庭,违约行为已整改或已退出承租房屋的,可撤销其不良信用记录;
但出现如下情形的,需退出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1、租赁合同期满后,选择不再续租的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
2、弄虚作假 , 隐瞒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或者伪造相关证明骗取房屋承租权的;

3、自租赁合同起租日起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未搬入所承租住房或未实际居住的;
【天津公租房一楼能改建成小窗口吗】4、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5、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
6、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所承租住房6个月以上的;
8、经催告 , 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
9、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且购买房屋已交付使用满2个月的;
10、购买其他住房、接受赠予或继承房产,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
11、租赁期内,经核查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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