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江门青年安居住房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一、申请条件
申请应届毕业生“青年安居计划”住房,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及大专毕业生) 。
(二)在本市区(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适房等) 。
(三)申请人在居住青年安居住房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政府任何形式人才住房补贴 。
(四)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间青年安居住房,不能重复申请 。
二、申请材料
申请租赁青年安居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
(二)申请人填写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青年安居计划”住房申请表》
(三)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或所在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生书面证明 。
(四)申请人名下在江门市区内《个人房屋登记查询结果》(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开具方法: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市区各公共服务中心查询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