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规则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缩短窗口办事排队等候时间,为市民提供更贴心、更人性化的政府服务,江门市开始推行政府办事预约服务 。政府办事预约服务将实现全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全覆盖,包括:市直行政服务大厅、四市三区各市区和镇街的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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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约规则
1、在选择对应的办理时间段内未约满均可以进行预约,受理日期为申请之日起五天内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50,以及其他行政服务大厅特定的预约时间 。
2、预约采用实名制,预约人请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否则预约无效 。需要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军官证号码、外籍人士护照号码)、手机号码 。
3、预约人于预约日期当天 , 凭借短信的预约号和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士护照)到相关办事大厅预约取号处进行取号,然后等待窗口优先叫号办理 。
4、一个预约号仅限办理一个同一企业(个人)已预约的业务 。一个企业(个人)一天只能预约两次 。
【江门登记预约 江门政务中心网上预约指南】5、如不能依时应约则需在预约办理时间2个小时前通过 “我的预约”栏目取消预约 。
6、当事人在约定日期、约定时间段内没有到场的,视为放弃预约 。为保证预约服务的严谨性 , 我们对每个预约人员建立诚信管理系统,如果您在6个月内有3次的失约记录 , 系统将在未来一年内禁止您使用本服务 。
7、预约时预留的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必须与实体大厅办理业务时出示的证件号码一致,否则大厅工作人员有权不给予办理 。
8、本协议的解释权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
三、优先叫号规则
本着预约优先原则,现场叫号系统将在以下时间段分别预留一定量(如3个)的优先号(排队为准置顶)分配给预约取号,预约的市民取号后即可优先办理 。
四、休息日预约规则
1、在选择对应的办理时间段内未约满均可以进行预约,受理日期每周周六(国家法定假外)8:30~11:30 。
2、当事人在约定日期、约定时间段内没有到场的,视为放弃预约 。为保证预约服务的严谨性,将对每个预约人员建立诚信管理系统 , 如果您有2次的失约记录,系统将在未来半年内禁止您使用本服务 。
3、每周五下午17:00前停止本周业务预约,只能预约下周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