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子警察拍不拍电动车违规行为?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依法予以处罚;能够确定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并告知其在30日内接受处理 。逾期不接受处理,电动自行车仍然上道路行驶,被发现后拒不接受罚款处罚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
处罚标准
【长沙电子警察拍不拍电动车违规?怎么罚?】违反《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