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
人员类别所需资料办理地点注意事项本地户籍人员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存 折)、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 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居 住地、学 生就读、 父(母) 就业地所 在的基层 服务机构1 .参保人超过扣费期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弃保,不享受医保待遇 。
2. 居住证到期后自动停保,自动停 保若已缴费成功可按规定享受当 年全年医保待遇 , 次年未重新申请 参保的停止享受待遇 。参保人若需 在次年継续参保,应持新的有效居 住佐证材料到居住地基层服务机 构按规定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
3. 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税务"微信 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粵医保”、 "粤省事"、"粵税通”进行缴费 。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本人 户口薄、银行卡(存折)、 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及复 印件一份 。幼儿、中小学生 则提供父(母)银行卡(存 折)以及学校、幼托机构就 读的佐证材料 。在本市参加社会保 险的异地务工人员 的学龄前子女本人户口薄、代办人身份 证、父(母)银行卡(存折)持有我市居住证 (含港澳台居民居 住证)的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存 折)、有效期内的居住佐证 材料中途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
人员类别所需资料办理地点注意事项本地户籍人员和异 地务工人员的新生 证 。新生儿户口簿和父(母) 的身份证、户口簿、银行 卡(存折)户籍、居 住地、学 生就读、 父(母) 就业地所 在的基层 服务机构1 .新生儿要入户后才能办理参保 手续 。
【江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材料/地点 江门个人办理医保】
2. 新生儿出生后次月1日起6个月 内参保,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 保险待遇 。超过6个月参保的从缴 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
3. 因缴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成功 缴费的,从扣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 享受待遇 。非本市户籍新入学 或转学在校生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本 入户口薄、父(母)银行 卡(存折)、学籍当年转 入佐证材料当年本市户籍的就 业转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薄、银行卡 (存折)、失业的佐证材 料当年本市户籍的退 伍军人、刑释人员 和市外户籍新迁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 (存折)、当年退伍、刑 释或户籍新迁入佐证材料当年申领我市居住 证的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 (存折)、有效期内的居 住证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