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创业补贴政策 江门创业贷款贴息政策

江门创业补贴政策 江门创业贷款贴息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一、贷款对象:
(一)个人借款人
借款人为重点扶持对象,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工,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具有在广东省的失业保险参保记录;
2.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3.有具体经营项目;
4.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5.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对其中的妇女 , 给予重点支持 。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前述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个人借款人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实行“捆绑性”贷款 。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
1.在江门市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 , 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二、贷款利率:
不超过LPR+50BP 。
三、贴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约2%的年利率给予贴息 。
四、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成功带动5人就业的,贷款额度提升至最高5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 。
五、贷款期限:
【江门创业补贴政策 江门创业贷款贴息政策】最长可达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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